中国宝武计划要约收购马钢股份H股
23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马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表示,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批准关于购买 CCPP 项目建设用地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二、批准关于购买重型 H 型钢工程用地的议案。
三、批准公司与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宝钢港投”)发布联合公告。
兹提述公司发布的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 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协议,安徽省国资委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马钢集团 51%股权。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马钢集团间接控制马钢股份 45.54% 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除非获授予豁免,本次划转将触发中国宝武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涉及尚待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豁免中国宝武的要约收购义务,能否获得有关豁免尚存在不确定性。双卡压管件
就中国宝武提交的公司 H 股豁免要约申请,香港证监会收购和合并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布好终裁决结果即转让完成后触发的强制性面要约的责任将不会获得宽免。中国宝武拟通过其资子公司宝钢港投提出可能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公司部已发行 H 股(宝钢港投及其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为此,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本公司将与宝钢港投就本次 H 股要约发布联合公告。
四、批准成立由公司立非执行董事张春霞、朱少芳、王先柱及非执行董事任天宝组成的董事会立委员会,以就本次 H 股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要约向相关股东提供意见并处理任何其他《守则》下应由立委员会处理之切事宜。
五、授权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批准、制定、修改与本次 H 股要约收购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综合文件,及聘任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